- 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使用伪造证据、暴力或威胁手段妨碍、抗拒执行的;
-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禁止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监高等。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往往需要通过查询平台确认债务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避免资金风险。
个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简介
首先,访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这是查询个人失信被执行人的第一步,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选项,随后输入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如果拥有确切的身份证号码,可以进行精确检索;若以姓名检索,需对可能出现的重名情况进行辨别。如查询结果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还会显示执行法院、执行依据以及未履行的义务情况。
通过这一查询平台,债权人可以在资金出借前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判断,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履行不能的情况。而在债务人欠款不还时,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查询失信情况和未履行债务数额情况,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有所预期。
除了上述平台,债权人还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有时,虽然债务人已经涉及法院确定的负债,但可能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因此在执行信息公开网无法体现。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债务人的涉诉情况和待履行金额,以便更早发现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这些查询平台,债权人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借贷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