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屋
作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者,无论是每天在写字楼中辛勤耕耘的白领,还是在工地上挥洒汗水的农民工,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劳动合同得到法律保障,我们劳动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在员工与公司的劳务纠纷中,劳动者往往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毕竟,在讨薪过程中,打官司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耗费大量的金钱。许多人因为无法承受长时间的诉讼过程,不得不默默吞下哑巴亏。但2019年劳动法新规为劳动者带来了福音: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单位也需给予赔偿。
1、单位以欺骗或威胁方式让劳动者签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自由自主的原则。劳动者有权在合同中注明自己的权益,并且有权充分了解合同中的条款。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或其他问题来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立即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
2、单位以不正当的理由压榨员工劳动力
当劳动者进入公司后,公司通过各种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聊天罚钱、上班迟到罚钱、抽烟也罚钱,等等。这实际上是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劳动者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3、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公司给劳动者缴纳的一种社会福利保险。因此,劳动者在入职公司后,如果公司明确表示不给劳动者购买五险或一直拖延购买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如果公司明确拒绝,劳动者可以主动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一定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拖延或不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
在一些特殊时期,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可能会采取拖延支付工资奖金的方式来防止人员流动。但劳动者也需要工资来维持生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不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并合法要求用人单位将拖延或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