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条政策措施的出台,是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建立居民医保参保激励机制是此次医保改革的一项重点。其中,对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将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这一措施旨在鼓励参保人员自我健康管理,鼓励连续参保。
此外,政策措施还规定了发生大病报销、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情况。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将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将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降低2000元,累计降幅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同时,为了保障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对断缴人员和未按时参保人员设定了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3个月的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此外,对村卫生室也进行了改进,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并推动实时结算。
村卫生室作为农村群众看病就医的第一站,是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政策规定,申请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必须配备不少于20种的集采药品,重点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满足农村居民的正常购药需求。
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医保获得感,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